体育总局竞体司:坚持开门、开放办竞技体育
2025-08-20
HaiPress
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消息,《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体育总局竞体司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于《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该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战略部署。当前,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的组建与发展模式正发生深刻变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体日渐成为竞技体育备战的重要支撑。例如巴黎奥运会,自由式小轮车、滑板等新兴项目取得成绩突破,得益于国家队共建工作。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合作主体权责边界模糊、专业能力参差不齐、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须制定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晰各方权责、加强动态监督、细化管理规范、强化政策引导。
为推动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健康可持续发展,体育总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坚持开门、开放办竞技体育,以加快形成更加多元、更加开放、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为导向,明确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机制,在鼓励项目管理单位积极创新国家队组建模式的同时,推动合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主线是充分开放竞争,兼顾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内容具体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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